提名人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毛修炳先生为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取得董事资格证书。
如否,请详细说明:毛修炳先生暂未取得董事资格证书,其已做出书面承诺将报名参加最近一次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资格证书。
六、被提名人担任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董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
七、被提名人担任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
八、被提名人担任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
九、被提名人担任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的相关。
十、被提名人担任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保险公司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性的情形。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我和小保姆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发表董事意见或发表的意见经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本提名人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