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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V”的包包只卖几百元?杭州卖家网售假货被起诉
  •   “香奈儿”、“普拉达”、“LV”……统统只要几百元,你没有看错,这些名牌包包在淘宝某家网店上就是这个价。不过,就因为卖假包,杭州人施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检方起诉,今天下午,该案在杭州市西湖区开庭审理。

      法庭上,施某讲述了自己的“发家史”。施某原本在淘宝网上开了一个网店,去年3月,几个淘宝卖家通过淘宝软件“旺旺”联系上了她,声称是批发高仿名牌箱包的,问她是否有兴趣“试一试”?

      这些人口中的“试一试”就是让施某帮其卖假包。考虑到家中每月的按揭和小孩的各项费用,自己又没有固定收入,施某便动了心。

      开店首先需要样品,施某供述,这些假箱包的样品都是从淘宝上的几家网店进货的,进货价格很低。“只要我看上了哪家的包包,先拍下来,对方就会把样品包寄过来。”

      于是,施某家中囤积了90多款、100多个名牌假包,施某把这些假包拍成照片放到网上,供买家挑选。

      施某在法庭上辩称,如果有买家想买包,她就把买家的收货信息发给工厂代理商,由代理商直接发货,自己只是充当“中间人”的角色。

      为了提高销量,施某还动员了亲戚朋友和同事帮网店刷信誉。并采用了填写假快递单号的方式,使得自己网店的信誉越刷越高。范冰冰与王学兵

      浙江在线记者在施某网店的交易记录中看到,一个假包的价格在几百到几千元不等,与正品起码上千上万的价格相比,施某的包价格确实很低。

      西湖区检察院的陈检察官告诉记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就会构成刑事犯罪。

      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施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且销售金额的数额较大,其行为了《中华人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