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某商铺的一家箱包店内,老板李某正坐在里面怡然地看着店,这时,几位进入店内对李某实施,却没想到,狡猾的李某已事先撕毁了账本,但是店里静静躺着的包包们,早已无声地揭露了他的。箱包店里的廉价名牌包
“黄牛”:“小姑娘,要买包伐啦?我知道这里有一家店名牌包老便宜的。”2019年某月某日,徐汇区某商铺门口。
“黄牛”答:“我们的包都是原单或者出口转内销的,所以便宜,但质量有,而且都是限量款,错过就没有喽!”
2019年起,这样的情况在该商铺门口屡屡发生,而这些“黄牛”们口中的店,正是前文提到的被告人李某所开的箱包店。警方在发现有人贩售假冒名牌包后,经过精密的侦查,锁定了李某的店铺,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同时,警方陆续将替李某带货的“黄牛”们归案。
李某和“黄牛”们到案后交代,店面是李某向“黄牛”杜某租的,每个月房租3500元,因为杜某是二房东,所以没有签订合同。店里主要售卖李某从小商品批发市场进的箱包,也附带着销售一些皮包、等高仿的假冒品牌服饰配件,市面上流行的奢侈品名牌几乎都有,但李某并没有获得品牌授权。
商品中,假冒名牌包是销量最好的商品,进价为30元到100元左右。平时主要靠“黄牛”在街上以出售便宜的原单或者出口转内销的名牌包的名义招揽客人,再把客人领进店内挑选购买。除此之外,“黄牛”们也会把包的信息转发到朋友圈进行推销。
包的售价则为150元到500元不等,基本为正品包售价的20%左右。客人会通过线上支付的方式转账给李某或直接转给“黄牛”,再由李某扣除成本价后,和“黄牛”平分剩下的钱。因为李某的店在“黄牛”圈子里小有名气,所以除了房东杜某外,也吸引了许多“黄牛”来代为推销。
据司法审计,李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金额达人民币7万余元。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徐汇区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其它“黄牛”也均已另案处理。
根据有关,“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进货”的可以认定为主观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本案中,李某的进货价格只有市场价格的几十分之一左右,且根据相关显示,其进货渠道并非品牌公司销售授权,而是从小商品批发市场进货,明显不是正规的进货渠道,且销售金额较大。
因此,可以认定李某的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构成要件,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在这里提醒大家,知识产权是人类智力劳动的结晶,能够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知识产权,需要大家。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请尽量通过正规途径,以防买到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商贩商铺应当从授权的正规渠道进货,切不可因为蝇头小利,了犯罪的道。
梦到找不到回家的路